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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第二次發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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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若趕不及明年元月十八日領取消費券,可能訂於農曆元宵節後一天、即明年二月十日(周二)開始領取,二次領取消費券截止日期為明年四月卅日。在過完年後再向指定郵局領取。所有的發放作業到四月三十號為止,逾期未領取的人,事後不會再發給,且消費券若是遺失毀損或其他任何原因,也不再補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意思是說第二次發放,是從2月20日開始到4月30日,的週一至週五郵局有開就可以領囉?因為我想第一次發放可能會爆滿吧,我這個人不喜歡人多的地方,所以來問問看..謝謝大家更新:3.98年2月9日至4月30日止(郵局營業時間內)就是跟我說的一樣嗎?所以是從2月9日開始到4月30日,的週一至週五郵局營業時間就可以領囉?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更新2:我拿不到通知單所以來這問因為我戶籍地的房子已經賣給別人了因為家人不知道幹麻不遷戶籍我原本還以為沒有通知單不能領咧==to涵:所以是那樣嗎?是我說的嗎?所以是從2月9日開始到4月30日,的週一至週五郵局營業時間就可以領囉?是不是押==?你沒說耶==





第二階段有三個時段唷 1.98年2月7日的週六下午1:30分到下午5:30分(領取的郵局) 2.98年2月8日的週日早上8:30分到下午5:30分(領取的郵局) 3.98年2月9日至4月30日止(郵局營業時間內) 2009-01-14 19:56:51 補充: 所以是從2月9日開始到4月30日,的週一至週五郵局營業時間 就可以領囉 但是2/7和2/8你沒有時間去領嗎??^^好奇問一下! 2009-01-15 19:42:00 補充: 我有說丫~ :就是所以是從2月9日開始到4月30日,的週一至週五郵局營業時間 就可以領囉~ 2009-01-15 19:47:36 補充: 通知單上因載有發放名冊上頁次與編號,隨身攜帶通知單,可便利發放作業。如確實遺失或其他原因無從攜帶者,仍可憑相關證件領取,其權益不受影響。 需要證件: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http://*****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http://*****台灣首家合法娛樂城開幕囉!體育博彩、真人對戰、現場遊戲、彩球投注高賠率,歡迎您來體驗!官方網站aa777.net我想...應該不會有那麼多人第一次不領的,所以還不至於到爆滿的程度。第二次發放會去拿的,大部分會是可以拿消費券的最後期限的家長吧!看不懂通知單上的意思,請仔細的閱讀,或是打專線。消費券專線:0800-88-3600消費券傳真:02-2392-3600或可採電話留言方式、稍假時日再詢問,一樣可得到滿意答覆。參考資料:http://www.epochtimes.com/b5/9/1/6/n23873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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